1、法律分析:医疗器械三类证要求有:场地要求:必须是办公性质,使用面积要最少达到45平方米;人员要求:需要有3名相关人员(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人员)的备案并且持有证书;产品要求:必须要有合乎业务范围的产品信息,并出具证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如慧能力;(五)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3、法律分析: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以下条件:具有与经营范围相匹配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并对其具体面积有具体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的在岗人员。具有与经营产品相关的拥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拥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1、国家二类医疗器械标准是指对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医疗器械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健康。
2、第二类:产品机制已取得国际、国内认可,技术成熟,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电子体温表、脑或心电图、B超、胃镜、牙科设备等)第一类:按《产品质量法》,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如血压计、打诊锤、氧气袋、消毒器等)。
3、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执行标准是什么?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法律分析: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ISO13485 标准是应用于医疗器械领域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标准突出关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强调组织提供的医疗器械要满足顾客要求和法规要求。
二类医疗器械的执行标准是GB 9701-2007《医用电器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和GB 97015-2008《医用电器第二部分:安全性能要求》。其中,GB 9701-2007规定了医用电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了医用电器的分类、基本要求、标记、包装、质量控制、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国家二类医疗器械标准是指对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医疗器械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健康。
1、法律分析:《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包括: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显微外科手术器械、神经外科手术器械、眼科手术器械、耳鼻喉科手术器械、口腔科手术器械等,具体产品包括:手术刀、手术刀片、手术刀柄、备皮刀、组织剪、辅料剪、止血钳等。
2、一类医疗器械有:普通的外科手术刀剪、敷料等。二类医疗器械有:X线拍片机、B超、显微镜、生化仪等等。
3、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
4、替代、调节或者支持;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妊娠控制;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5、普通诊断监护设备,眼科医疗器械。普通诊断监护设备: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血糖仪、心电图机、脑电图机、手术灯、手术床等。眼科医疗器械:验光仪、裂隙灯显微镜、眼压计等。
6、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的医疗器械。
注册产品标准名称应与注册产品名称一致,并应避免采用商品名确定注册产品名称。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条 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并且在注册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已经修订,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的”不予延续注册。
【1】医疗器械YZB是注册产品标准 (YZB),注意医疗机械并没有YZB这个代号器械,记得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