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疗服务收费公开(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局网站)

时间:2024-07-23 点击量:52

齐齐哈尔医保局24热线电话?

1、齐齐哈尔医保局电话是0452-2419111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地址:龙沙区永安大街195号;邮编:161000医保局部门职责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齐齐哈尔医保局电话是0452-2419111。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3、齐齐哈尔医保局电话是0452-2419111,负责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但凡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可以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齐齐哈尔医保局的地址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59号,它们的办公电话是:0452-2419092。

5、电话:0452-2419108 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至齐齐哈尔医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永安大街159号 保哥提示:齐齐哈尔医保信息查询方法有哪些?市民可以登录官网查询,也可以拔打电话0452-2419108查询,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至齐齐哈尔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怎么样

1、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一所医疗水平较高、声誉良好的医院。医院概述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当地知名的医疗机构,多年来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医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医疗团队,以及先进的医疗设备,能够开展各种常见疾病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工作。

2、医院大厅宽敞,布局合理,采光良好,为患者营造了舒适的住院环境。新建的病房楼设施完善,每个房间都配备了现代化设施,如洗手间、中心供氧、负压吸引、呼叫系统、有线电视和空调,极大地便利了患者的住院生活。

3、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起源于1954年9月,1986年正式更名,历史悠久,见证了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医院始终坚守医疗卫生事业的核心,不断进步与创新,与国家发展同步,如今已发展成为黑龙江省西北部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4、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持续推动医疗技术的革新,紧跟国内医疗技术前沿,成功实施了一系列在省内享有盛誉的诊疗项目。医院设立的独立介入放射科,专注于治疗脑血管疾病、子宫肌瘤、肝癌、肺癌和股骨头坏死等病症,取得了显著的治疗成效。

5、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拥有多个专业科室,其中耳鼻咽喉科成立于1954年,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综合性的临床科室。科室配置有门诊检查室、鼻咽喉镜检查室、微波治疗室和听力检测室,提供10张床位服务。该科室由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2人,医师2人组成,其中2人拥有硕士学位。

6、是非常好的一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坐落于松嫩平原上的工业重镇、美丽的嫩江西岸—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医院始建于1954年9月,1986年更名为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已成为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2019年齐齐哈尔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全文)

第十三条城镇居民参保后中断缴费,中断缴费期未超过3个月的,在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继续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办理缴费手续的,设立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满后继续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城镇居民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核销。

私营企业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以及《齐齐哈尔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从齐齐哈尔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定为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末。缴费标准由两档变为一档,所有参保人群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20元。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由财政代缴。

个人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医保卡,直接到就近的洛阳银行网点缴费。各类学校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参保缴费。各县(市)按原缴费办法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12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相关政策通知如下。度筹资标准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780元/人·年提高至84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440元/人·年,个人缴费400元/人·年。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50元。不设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原来已经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地区,应于2020年底之前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