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疗保健设备:包括疼痛按摩器材、家庭保健自我检测器材、血压计、电子体温表、多功能治疗仪、激光治疗仪、血糖仪、糖尿病治疗仪、视力改善器材、睡眠改善器材、口腔卫生健康用品以及家庭紧急治疗产品。
家庭医疗器械包括各种保健器材,如疼痛按摩设备、家庭自我检测工具(如血压计)、电子体温表、多功能治疗仪、血糖仪、糖尿病治疗仪、视力改善工具、睡眠改善工具、口腔卫生用品、家庭紧急治疗产品等。
一类: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如手术器械的大部分、听诊器、手术帽、口罩、医用X线胶片、创口帖等。二类: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心电诊断仪器、医用脱脂棉、医用纱布、恒温培养箱等。
心脏起搏器和心脏介入器械:包括人工心脏起搏器、心脏射频消融导管等。器官移植相关耗材:如移植手术中使用的人工关节、人工血管等。植入型医疗器械:例如髋关节假体、膝关节假体、心脏支架等。医用激光设备和光学器械:如激光手术刀、角膜激光手术仪等。
口罩、医用X线胶片、创口帖等。二类: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心电诊断仪器、医用脱脂棉、医用纱布、恒温培养箱等。三类:对人体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5)妊娠控制;(6)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医疗器械产品如何分类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X线拍片机、B超、显微镜、生化仪等都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二类医疗器械的执行标准是GB 9701-2007《医用电器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和GB 97015-2008《医用电器第二部分:安全性能要求》。其中,GB 9701-2007规定了医用电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了医用电器的分类、基本要求、标记、包装、质量控制、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国家二类医疗器械标准是指对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医疗器械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健康。
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发生非实质性变化,不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应当将变化情况向原注册部门备案。